我想解约,房东却崩溃了
我需要早点离开家,但房东威胁我说‘你有法律责任,不能离开’。实际上租赁合同里并没有这样的条款。我现在是该请律师,还是可以和他解决这个问题?你们有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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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需要早点离开家,但房东威胁我说‘你有法律责任,不能离开’。实际上租赁合同里并没有这样的条款。我现在是该请律师,还是可以和他解决这个问题?你们有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?
我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,哎!我房东一开始非常生气。但明确地说,如果租赁合同上没有写明,你可以搬走。我试图达成和解,付了两个月房租后搬走了。但从法律上来说,他们无法强迫你,放松点。
是啊,没错,但如果你能早一点说,也许会更柔和些。那个人已经崩溃了,这也是正常的。找租房本身就是一种压力。而且最后一刻说要离开会让人感到紧张。你可能是对的,但方式也很重要。
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终止的条款,从法律上讲,他无法阻止你。但你需要向公证人发出通知。因此,你要以书面形式通知,以便手中有证据。在你在屋内时做这样的事情对你来说会更有利🙄
我现在明白了;即使合同上没有写,但似乎有个叫做“合理期限”的东西。也就是说,必须提前15到30天通知。我提议在我们之间谈谈支付一个月的租金。他实际上没有太生气就同意了。
这种情况让人很紧张,我理解。尤其是房东突然告诉你不能马上搬走……那一刻就像掉进了一个空洞,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。如果是我,我会早上喝杯咖啡,冷静地写下我想对他说的话。
这简直是权力滥用,你要知道。你有法律权利,在那里支付就可以了。但是男权制度把 "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屈服 "当作义务。不要接受任何非自愿的事情。
这里我有另一个问题。也许在你之后他没有和要租房子的人达成协议,或者市场上房价下降了。因此他似乎对此做出了这样的反应。你能查查周围有没有关于房子的讨论吗?